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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职教路抗滑桩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312SZ-01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8:53: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职教路抗滑桩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312SZ-01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312SZ-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职教路抗滑桩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县职业技术学校西侧路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抗滑桩、桩间连续墙、冠梁工程3个子项工程;本次项目在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西侧路段 KO+370~KO+549.55,左侧设置抗滑桩,共计179.55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抗滑桩、桩间连续墙、冠梁工程3个子项工程;本次项目在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西侧路段 KO+370~KO+549.55 左侧设置抗滑桩,共计179.55m。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7
合同估算价:560.5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1、2022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出现亏损(如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五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已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④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⑤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6)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且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各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须来自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4)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以及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达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 75 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 29 号
邮编:
442699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余敦锋
联系人:
彭芳
电话:
13636200368
电话:
1887197223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2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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