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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长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长湖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入湖骨干河渠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沙洋县长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长湖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入湖骨干河渠整治工程) EPC 总承包(JMSY-202304S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14:47: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沙洋县长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长湖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入湖骨干河渠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沙洋县长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长湖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入湖骨干河渠整治工程) EPC 总承包(JMSY-202304S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Y-202304S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长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长湖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入湖骨干河渠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7-420822-89-01-2283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长湖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沙洋长湖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洋县长湖流域
建设规模:对长湖以及入湖骨干河渠进行防汛加固以及生态修复,涉及长湖湖堤、垸堤加固工程9.97㎞,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9座;入湖骨干河渠综合整治工程194.06㎞;完成长湖退田还湖1965亩,水土易流失地护岸20㎞,以及长湖水质生态修复。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承担项目勘察、设计、测绘等勘测设计全阶段任务(具体勘察测绘范围与实际建设规模相一致),完成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防汛加固及湖区水质生态修复工程等全部工作,并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2 00-00-00
合同估算价:36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总承包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拟派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 (5)拟派水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6)拟派市政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7)拟派水利工程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8)拟派市政工程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安全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拟派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市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 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一体化平台网站截图) 。 3.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企业信用等级 A 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4.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17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洋长湖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沙洋县启林大道 6 号
招标人邮编:448200
招标人联系人:程怀勇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92767564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
代理邮编:448200
代理联系人:贺雪莲
代理联系电话:0724-8691991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4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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