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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燃气改造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HBTF-202409SZ-00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5:49: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团风县燃气改造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HBTF-202409SZ-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F-202409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燃气改造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团发改审批【2024】47号、【2024】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团风县城区内
建设规模:1、庭院管网改造(管道DN90)3742m;管道(DN63)5612m;调压箱55个;2、立管改造(架空管DN40)6992m;燃气立管(DN25)12036m;燃气入户管(DN15)5765m,3、户内改造(更换燃气橡胶管)39118m;自闭阀 18883 个;燃气报警器18883个;智能物联燃气表18883个;4、新建智能信息化监控平台(无人值守站控系统)1项;燃气管网运行自动化监测设备473套(阀井监测设备168套、调压箱监测设备 30套、泄漏监测远传网关设备10套、调压箱/柜压力监测设备 200套、流量监测设备65套),燃气安全智能化升级1项,调度中心建设20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8
合同估算价:4227.6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二)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级);(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级公用管道”); (三)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四)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燃气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④由联合体自主确定牵头单位。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投标文件由牵头人统一上传。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单位数量不作要求。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 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号)执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团风县团方大道 22 号
地址: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戴明
联系人:
方建英
电话:
0713-6181676
电话:
0713-60736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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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1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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