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电子科技产业园(微晶玻璃)项目(EPC) (项目名称) 赤壁市电子科技产业园(微晶玻璃)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BZX-202412FJ-637001001
本项目 赤壁市电子科技产业园(微晶玻璃)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12-421281-04-01-24501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赤壁市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赤壁市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赤壁市电子科技产业园(微晶玻璃)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赤壁市电子科技产业园(微晶玻璃)项目位于赤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侧为规划道路光谷纵四路,东侧为规划道路光谷纵五路,南临规划道路光谷横三路,北靠 107 外迁线。南北向近 457 米,东西向长 647 米。总用地面积为 261839.12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2#厂房、4#综合楼, 动力站,消防水泵房,化学品库(甲类),化学品库(乙类),固废站,物流厂房,招聘中心、安检中心,污水处理车站、门卫 1,门卫 2,总建筑占地面积:261839.12 ㎡ ,总建筑面积:162225.00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EPC总承包招标。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优化等所有内容;负责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月1日。合同估算价:108263.4624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承接过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投标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设计或EPC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的设计任务 (3)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②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3 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其它:_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能力、业绩、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设计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_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12月 3 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 12月 9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23 日9 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赤壁市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中伙铺镇高新区科创慧谷园区33#厂房 |
地 址: 赤壁市河北大道(人民医院对面) |
邮 编: 437300 |
邮 编: 437300 |
联 系 人: 李琛 |
联 系 人: 黎莹 |
电 话: 18120368416 |
电 话: 1333988023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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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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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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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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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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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02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