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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永安水库小流域和美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公厕设施建设项目(EPC)黄梅县永安水库小流域和美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公厕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次)(HBHM-202408SZ-006001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15:31: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梅县永安水库小流域和美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公厕设施建设项目(EPC)黄梅县永安水库小流域和美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公厕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次)(HBHM-202408SZ-006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M-202408SZ-006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永安水库小流域和美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公厕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字(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梅县大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梅县大河镇
建设规模:1.永安村、徐墩村、香炉山村、栗子园村、大庙村、团结村、考田村、吴祥村八个村组的污水管网建设,化粪池,破除修复路面,破除修复地坪,新建排水沟。2.公厕改建19个,单个建筑面积23.8㎡-39.36㎡:永安村3个;徐墩村1个;吴祥村3个;考田村2个;大庙村5个;香炉山村1个;团结村1个;栗子园村3个。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从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缺陷修复、交付使用、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完。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0
合同估算价:1495.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以中标通知书颁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60%的市政类设计或市政专业 EPC 项目设计或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具备以上证明材料中的二项即可)(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 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④ 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⑤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6.2 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梅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中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梅县大河镇大河街 1 号
地址:
湖北省黄梅县国威交通小区四楼
邮编:
435500
邮编:
435500
联系人:
雷炳
联系人:
向西
电话:
15997388563
电话:
134098888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5964100@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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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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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0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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