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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都亭体育路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EPC(ESLC-20240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08:45: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都亭体育路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EPC(ESLC-20240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2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都亭体育路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都亭体育路小学,代建单位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都亭体育路小学院内
    建设规模:项目拟拆除原教学用房,新建一栋教学用房,占地面积94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31.9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4093.7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38.16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工程。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拆除原教学用房,新建教学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附属设施用房)、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25
  合同估算价:12000000.00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3.1.3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①至少承接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至少承接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设计业绩定义: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定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②至少承接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以上业绩具备①或②即可(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4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09至2024年2月之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09月至2024年2月之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09月至2024年2月之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3.1.5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⑤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3)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张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3477876501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小区A栋三楼307室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6318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体育路一巷26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3477876501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2月23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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