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凤袁路加油站项目(一期)EPC总承包(JMSZ-202310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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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MSZ-202310FJ-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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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凤袁路加油站项目(一期)已由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0-420850-04-01-1201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凤袁加油站,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凤袁加油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凤袁路加油站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谭店村三组8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063.21㎡,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3334.4㎡,新建加油区站房、油罐区、卸油区,罩棚面积为434㎡,承重罐区面积102.38㎡,一层站房建筑面积203.35㎡;购置双层罐地埋卧式30m3汽油罐3个,双层罐地埋卧式30m3柴油罐1个,3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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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00-00-00 合同估算价:5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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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总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2、质量目标:设计、施工均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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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18 年至今)承担过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0㎡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0㎡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1.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或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1.6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土建施工施工员、土建施工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7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1.8 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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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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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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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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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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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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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