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路南段道路工程(永安南路至凤鸣大道)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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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XZ-JSGC202306SZ-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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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洪山路南段道路工程(永安南路至凤鸣大道)EPC总承包已由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区发改审批[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州区肖湾街道 建设规模:洪山路南段(永安南路~凤鸣大道)规划定位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起点为永安南路已建车行道沥青砼边(K0+043.374),设计终点为凤鸣大道已建车行道沥青砼边(K0+876.688),设计全长833.314m。道路红线宽度为40~47m,设计车速为40km/h,设计断面采用“三块板”断面形式,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横坡为2.0%,坡向外侧;人行道横坡为1.5%,坡向路中。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工程(信号灯、标志、标线、电子监控)、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通信管道设计、电力管道设计、道路沿线消防设施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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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洪山路南段(永安南路~凤鸣大道)规划定位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起点为永安南路已建车行道沥青砼边(K0+043.374),设计终点为凤鸣大道已建车行道沥青砼边(K0+876.688),设计全长833.314m。道路红线宽度为40~47m,设计车速为40km/h,设计断面采用“三块板”断面形式,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横坡为2.0%,坡向外侧;人行道横坡为1.5%,坡向路中。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工程(信号灯、标志、标线、电子监控)、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通信管道设计、电力管道设计、道路沿线消防设施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 合同估算价:492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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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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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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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业绩要求:(1)设计企业提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EPC业绩或工程建安费不少于4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 (2)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EPC业绩或工程建安费不少于4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报告、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 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⑤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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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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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www.hbggzyfwpt.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jyzx. xiangyang. gov. 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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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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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