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JZSJ-202310FJ-079003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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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310FJ-079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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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0-421002-04-01-20158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 建设规模: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地处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东至红门北路.南至银湖路,西至园林北路,北至田湖路。项目占地面积21.73公顷,地上建筑总面积约10万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万m2。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1.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主体建筑和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和亮化、地下空间、绿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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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完成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以及和建设相关的全部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具体包括:1)施工阶段项目造价控制。主要包含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的审核,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提供审计建议;按甲方要求对各类工程方案进行造价比选,提出合理意见等;2)造价控制目标分析。按委托人要求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进行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分析;按甲方要求对预算的各类工程量指标、造价等进行计算分析,并提出合理意见等;3)提供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咨询(如:提供人工、材料、机械等方面的造价信息、造价政策咨询和建议等);4)按甲方要求提交中间审计成果;5)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竣工结算书,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6)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7)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审计人员常驻工程现场开展审计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8)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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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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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或工程结算审核业绩(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以主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主报告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以项目最终完成的成果文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成果文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审工程师(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班子全部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注册执业。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至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6.2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拟派人员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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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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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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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中第 4 部分“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10月28日 至 2023 年11月1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招 标文件中第 5 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 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6.4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于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前附表须知正文“1.10 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加密”、“开标时间和地点” 相关内容的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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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0716-8259261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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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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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