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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城市客厅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04:28:57

一、招标条件

长阳城市客厅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3]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长阳城市客厅项目初步设计服务等内容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城市客厅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197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233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34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59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文化设施、商业设施、酒店、群众活动广场等,配套建设大型停车场。

3、项目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完成长阳城市客厅项目的初步勘察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建筑方案设计优化、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图册等,并配合招标人取得项目初设批复、项目报规及相关评审工作等。

6、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优化、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完成项目报规,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县发改部门批复。

7、质量目标:方案设计满足规划许可要求,初步勘察成果应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和深度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勘察相关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设计相关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3年度1月-3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电子章,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揽工作内容为准)的勘察类“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或岩土工程勘察”和设计类“综合类或工程设计类”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专项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失信信息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2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4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2.1、异议联系人:李伟

异议联系电话:13545855606

12.2、招标人: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人:李亚雄

联系电话:18672653895

12.3、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545855606

12.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12.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12.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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