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烈士陵园纪念设施改扩建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3】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市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招标人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宜昌烈士陵园纪念设施改扩建项目
2、工程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6604.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332.2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海绵城市、烈士墓区改扩建、烈士纪念墙新建、英烈堂新建、纪念广场改造、广场公厕改扩建、纪念区域整体绿化环境改造提升、英烈精神宣传系列组件等。
3、工程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白龙井路1号(宜昌烈士陵园内)
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近5年来(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施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注:投标人对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若业绩造假,一经行业主管部门查实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施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注:投标人对提供的业绩真实性负责,若业绩造假,一经行业主管部门查实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4、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企业单独投标时,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预留该部分工程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联 系 人:左嘉
联系电话:155727775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联 系 人:冯伟、施清波、万斌、翁昕卓
联系电话:13659825682、13872481112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