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夷陵区三峡移民片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七里岗片区、冯家湾片区、谭家榜片区的排水管网整治,建设规模为:
1、七里岗片区
(1)嘉豪城:新建d600mm雨水管道约75米,其中拖拉管一处,长度约50m,新建B=500mm截水沟350米,现状d300mm雨水管清淤改造300米。(2)锦江大道和中兴路:锦江大道新建d300-d2000mm雨水管道共计约2322米;中兴路新建d300-d1000mm雨水管道共计约2156米,新建B=500mm截水沟170米。同时沿线配套新建平立结合式多篦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
2、冯家湾片区
(1)二二公司居民点:新建d400-600mm雨水管道约117米,其中拖拉管一处,长度约97米,新建B=500mm截水沟17米。现状d1500mm排水管清淤改造580米。(2)三峡高中桥头:新建d400-600mm雨水管道约122米,新建B=500mm截水沟15米。(3)锦江大道夷陵楼段:锦江大道新建d400-d800mm雨水管道共计约2044米,同时沿线配套新建平立结合式多篦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现状d300-600mm合流管清淤改造1400米。锦江大道夷陵楼段道路改造破除恢复路面面积约4953平方米,破除恢复人行道面积约5444平方米。(4)湖光路长江市场:湖光路新建d300-d1200mm雨水管道共计约2046米,现状d300-1000mm合流管清淤改造1050米,湖光路长江市场段道路改造破除恢复路面面积约4040平方米,破除恢复人行道面积约8500平方米。(5)锦江东路家具城:新建d400-600mm雨水管道约279米。
3、谭家榜片区
(1)平云四路改造:项目保留现状d1800mm管道并清淤改造约650米,再新增一根d1800mm雨水管道及d400-1200mm支管共约1074米,截水沟10米,道路线外关家沟现状d2000mm清淤改造257米,并对夷兴大道(发展大道-管委会)段管网进行微改造约300米。并将现状平云四路(起于现状平云三路,终于黄金中路,改造长度约680米)9米宽车行道同步改造为双向四车道并增设人行道,增设电力通信排管及其他交通照明绿化破除恢复。(2)夷兴大道江重处内涝点治理:新建B*H=0.6m*0.8m截水沟,长度约200米。(3)平云二路内涝点治理:新建d600~d2000mm雨水管,长度约150米。(4)小鸦路与东城路交汇处内涝点治理:新建d800mm雨水管87米,新建B*H=0.6m*0.8m截水沟,长度约22米。
2.1.3其他:本项目工程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
2.2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工。
2.3其他
2.3.1质量标准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3.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各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5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4.6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应均上传2024年任意一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23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10.gov.cn/ylSite/)、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人:梁晓榕
电话:0717-72073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朱海军
电话:18120353231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