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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20:42:27

1.招标条件:

分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4]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招标人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分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分乡派出所、农技中心原有建筑,新建一栋4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占地面积232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47.57平方米,包括:接警用房、办案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及室处管网、道路、停车位、绿化、弱电等。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分乡镇分乡场社区明珠南路32号。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上传自2024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3.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开标一厅(423)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

9. 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前程

联系电话:13872585431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真

联系电话:18772280854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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