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朱家坪村和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23]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衔接资金及村委会配套。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朱家坪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朱家坪村和美乡村建设试点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项目对畔人家、溪畔长廊、溪畔田园、溪畔村湾四个片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溪畔人家片区对10户庭院进行改造,片石碎拼生产步道长300m、宽1m;溪畔长廊片区对35户庭院进行改造,新平路和朱高路段安装太阳能路灯50盏,道路沿线因地制宜实施绿化500㎡,道路沿线设置标牌20块,4处节点打造(老村委会节点220㎡、新村委会节点100㎡、三角岩桥交通节点120㎡、奇石小镇节点220㎡),设村标一处60㎡。30㎡农产品售卖亭一处;溪畔田园片区建设120㎡农产品售卖亭一处,200㎡文化墙一处,群众议事廊二处各20㎡;溪畔村湾片区对25户庭院进行改造,片石碎拼生产步道长300m、宽1m,40㎡售卖亭一处,安装太阳能灭蚊灯20盏,生态停车场三处共1200㎡以及完善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朱家坪村.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5、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施工图经图纸审查机构出具审核意见3日内提出回复意见。
6、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6)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EPC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①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本项目EPC项目负责人兼任)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需承诺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本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 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 ,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都需提供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5、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7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7月7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朱家坪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朱家坪村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89868008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皓
联系电话:18972515211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新华广场A02栋27楼
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