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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4:52: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1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405SZ-003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恩施州发改审〔2024〕1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二期)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柒万肆仟壹佰贰拾玖元整(¥74129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清坪镇、小村乡
    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Ⅴ等,护岸工程级别为5 级,导流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
    其他: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南河干流小村乡段2.05km、清坪镇段4.23km以及南河支流土地溪2.77km的河道整治。建设内容主要有河道疏浚、岸坡护砌、河道配套建筑物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1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第1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12465476.53元
  2.3其他: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合同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1标段,第2标段合同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2标段 。第2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的1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5)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f.eszggzy.cn/xfweb/)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hubeihuaao.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冉爱美
  异议联系方式:027-65390770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沿河路35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22424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代理邮编:430070
  代理联系人:冉爱美
  代理联系电话:027-65390770
  代理电子邮箱:huaaozxzx@sohu.com
  代理网址:www.hubeihuaao.com.cn
  代理开户银行:建行武汉省直支行
  代理银行账号:42001868608050007420
2024年07月03日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下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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