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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县河支流竹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扩建项目设计及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县河支流竹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扩建项目设计及技术规范文件编制(HBZH-202412SZ-03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16:38: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县河支流竹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扩建项目设计及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县河支流竹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扩建项目设计及技术规范文件编制(HBZH-202412SZ-03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412SZ-0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县河支流竹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扩建项目设计及技术规范文件编制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24)1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船形寨村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总规模4万m3/d,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总氨除外)。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县河支流竹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文件编制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1。其中:/。
  2.3其他:本标段最高限价 1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者市政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类似业绩: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的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承接规模4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路309号
地址:
竹溪县利群小区1号楼二单元9楼
邮编:
442300
邮编:
442300
联系人:
李锴
联系人:
付云
电话:
0719-2726288
电话:
0719-272695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2月06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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