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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襄阳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17:53: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网湖北襄阳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YC-JSGC202310FJ-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北襄阳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国家电网后勤【2023】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宜城大道和铁湖大道(楚文王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新征用地面积22.6亩,本项目用地面积17.24亩。本项目新建生产综合用房、门卫及信访接待室,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9998㎡。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国网湖北襄阳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及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1
合同估算价:518440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中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审,图审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报咨询单位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招标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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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自忠路南
    联系人:尚勇
    电话:?1338721336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7楼
    联系人:徐丹妮
    电话:18372293393
    电子邮件:503895249@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宜城市振兴大道327号
    联系人:监督科
    电话:0710-4212341
    电子邮件:
2023年10月19日
附录: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 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完成过3项建筑面积在9900及以上且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21)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1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承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1.7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前述拟派所有人员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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