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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计(含工艺包)和详细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8:14:0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401-150304-07-02-735819。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础设计(含工艺包)及详细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15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及配套设施、 30万吨/年VCM 脱水成套包。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6600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建设地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

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计(含工艺包)和详细设计。提供完整的工艺技术包、开车指导服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 HAZOP 分析、SIL 定级)、消防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优先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效果图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2*137m³聚合配套设施30万吨/年VCM脱水装置基础设计概算限额控制在26600万元范围内,详细设计预算限额控制在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概算范围内 基础设计深度符合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详细设计深度符合SPMP-STD-EM2005-2016《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注:详细设计工作开展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如该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发包,则详细设计及后续工作将随采购、施工工作另行发包,详细设计(含后续工作)费用相应扣减,设计人对此完全清楚并知晓,并放弃追究发包人一切违约和法律责任

4.1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工艺包范围:投标人已有或具有合法使用的15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成套工艺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辅助技术、改进技术等),并提供工艺设计包、DCS系统组态、技术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

工艺设计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工艺手册、分析化验手册。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基础、工艺说明、工艺流程图(PID、PFD)、物料数据表、物料平衡、全部物料进出界区条件、安全卫生环保方面的说明、设备选型等;

工艺手册包括:工艺过程说明、正常操作控制步骤和方法、开车准备和开停车程序、异常工况处置方案、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工艺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环境保护、设备检查与维护等;

分析化验手册:包括原料、产品以及过程控制的中间产品分析的频率和分析方法等。

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30万吨/年VCM脱水成套包是指由厂商提供工艺设计、工艺手册、工艺控制,土建、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专业设计及图纸,其它专业及未提到内容均由设计单位负责,由厂商负责配合提供设计条件;

4.2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计包含但不限于2*137m³聚氯乙烯装置聚合工序、浆料汽提工序、压缩回收工序、脱盐水和单体加料工序、助剂加料工序、冷库设计、30万吨/年VCM 脱水成套包、装置变电所、机柜间等单元,管廊、厂区道路、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消防电梯、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绿化等。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应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防、给排水等专业基础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基础设计概算编制深度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深度;基础设计文件满足长周期设备、车间或现场制造超限非标设备、保护伞协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要求,能作为后续工程招标和详细工程设计的依据。完成项目HAZOP审查、LOPA分析、SIL定级及验算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

4.2.1配合设计单位提供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 HAZOP 分析、SIL 定级)、消防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所需要的材料,配合设计单位提供其需要的与本装置相关的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基础设计评审,优先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编制投资概算,设计概算限额控制在本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内,详细设计预算限额控制在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概算范围内

4.2.2报规材料: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

4.2.3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投资概算。

4.3悬浮法聚合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详细设计包含但不限于2*137m³聚氯乙烯装置聚合工序、浆料汽提工序、压缩回收工序、脱盐水和单体加料工序、助剂加料工序、冷库设计、30万吨/年VCM 脱水成套包、装置变电所、机柜间等单元,管廊、厂区道路、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消防电梯、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绿化等。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应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防、给排水等专业。

4.3.1界区交接点:15万吨/年聚氯乙烯配套装置、30万吨/年VCM脱水装置控制室利用现DCS控制室,15万吨/年聚氯乙烯配套装置工艺管道在桥架管廊对接(具体工艺管道由发包单位提供),30万吨/年VCM脱水装置氯乙烯管道从转化压缩机出口至脱水装置管口配管及管桥架设计。界区外:正常电源自220KV站至装置变电所电缆桥架;事故电源自配水站6KV配电室至装置变电所电缆桥架。

4.3.2悬浮法聚合装置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定型设备及电气仪表请购文件(含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电气仪表及防腐保温等工程通用要求;含非标设备、非标构件招标所需的工程图)等设计(含模型审查)和咨询服务内容;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和按地方格式要求修改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

4.3.3其他:投标人提供的成套技术工艺(工艺包)和设计,应无条件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并指导装置投料试车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同时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4.4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

4.4.1份数:投资概算excel(可编辑)电子版1份基础设计(含工艺包)、详细设计全套资料、施工蓝图12份(需盖章),非标设备(含装配、零部件图)制作详图8份(需盖章),PDF格式电子版1份,物料及能量平衡表(含水平衡表)电子版1份(其中文字资料提供Word版、PDF版、报告签字版全本扫描,图纸提供CAD版和PDF版)。

4.4.2交付地点:发包人工程所在地。

5.设计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交付全部工艺包,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15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及配套设施、 30万吨/年VCM 脱水基础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在基础设计评审通过后18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设计。

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设计需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装置先进性达到:(1)自动化、智能化、安全可靠;(2)装置热能利用率国内领先;(3)装备国内领先、综合能耗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指标;(4)清洁文明生产水平达到《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投标人提供2018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投资概算金额≥5000万元或合同金额≥500万元的聚合类化工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1份。(需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129日至2024281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23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129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0473-22188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设计人(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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