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秭归县茅坪镇移民安置区产业转移项目A区厂房(A01、A02)、配套工程(A、C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07:04:53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茅坪镇移民安置区产业转移项目(AC区)、秭归县茅坪镇移民安置区产业转移项目配套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3122秭发改审批〔202222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秭归金达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A区厂房(A01A02)、配套工程(AC区)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溪口坪村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1)秭归县茅坪镇移民安置区产业转移项目A区(A01A0224层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7113.84平方米。投资金额约5830万元。

(2)秭归县茅坪镇移民安置区产业转移项目配套工程(AC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生产道路、电缆沟、敷设电缆、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排洪沟及绿化、边坡防护、照明、围墙等配套工程。投资金额约41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4项目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发包人的期望目标。

(2)设施设备、材料等一切与项目相关采购安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质量(检)员、施工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37月~20239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企业诚信分值,取其中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单位,其诚信分值以联合体中分值较高者作为企业信用评审依据。初次进入我市(县)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设计方不超过1家,施工方不超过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满足;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1018日至2023102823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9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发布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101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金达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9

联系人:胡学明

联系电话:187717802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

联系人:田赟

联系电话:13872690996  15872552135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