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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ESZZ-2024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20:15: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ESZZ-2024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ZZ-202409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高新区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头道水村
    建设规模: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为项目后期招标和施工图提供依据。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恩施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5。    其中:15日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成果文件,60日历天内提供经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其它要求: (1)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阶段应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可以体现委托内容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⑤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 [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①、②、③、④、⑤项均须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对应网站,并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⑦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对应网站,并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⑧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⑥、⑦、⑧项均须要投标人自行查询对应网站,并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夏玮
  异议联系方式:13871119651
  备注:
  招标人: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 178 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赵玲艺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0901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 1 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高嵩
  代理联系电话:027-8220002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9月0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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