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殡仪馆新建灵堂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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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310FJ-082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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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殡仪馆新建灵堂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发改审批[2023]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殡仪馆,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团山镇陆寨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两栋灵堂,地下消防及生活泵房水池,总建筑面积387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7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99.1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工程。1#灵堂包括灵堂4套(一楼为大厅接待、悼念厅,二楼以上为住宿、会客室),储藏室及布草间1套(一层为储藏室,二层为布草间)。2#灵堂包括灵堂7套(一楼为大厅接待、悼念厅,二楼以上为住宿、会客室),管理用房1套(一层为值班室、储藏室,二层为夜间值班及休息室)。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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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所有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01 合同估算价:18742636.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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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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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本项目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本项目不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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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详见附录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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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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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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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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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500万元,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流动资金为准。)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中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用)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金额到达1800万元亦可认可)或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资料予以证明,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施(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④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上述所有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互相兼任。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1.8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1)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