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智慧物流园数据中心大楼一、二、三、五楼改建工程(EPC)(HBHM-20240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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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M-202401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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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智慧物流园数据中心大楼一、二、三、五楼改建工程(EPC)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字【2023】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黄梅县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琦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梅县智慧物流产业园 建设规模:1、采购仪器设备:新增配套检验设备,共188台; 2、装修改造工程:装修湖北省米制品质量检验中心,面积2453.03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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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一层建筑面积 2656.16㎡,改造为大数据展厅及电商中心其中大数据展厅主要有: 大数据中心办公区、大厅展示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区、一乡一品互动长廊;电商中心主要有: 电商接待区、电商会议室、电商产品展示区、电商直播区和办公区。二层建筑面积 2453.03 ㎡,改造为湖北省米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其中办公区面积 328㎡,实验室面积 2125.03㎡;办公区设有:前台、接待区、洽谈室、办公室等功能;实验室设有:理化实验室、粮油实验室、气体和液体实验室以及其他辅助实验。三层建筑面积 2282.44㎡,改建为广浔运营中心及其它物流公司办公区,其中广浔运营中心面积891.8㎡,包括: 大堂、接待区、办公室、开放式办公区、会议室等功能;其他物流公司办公区面积 1090.42㎡。五层建筑面积 1829.96㎡,改建为配套食堂,主要功能空间有厨房、餐厅、便利店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07 合同估算价:2190.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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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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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为2家,须是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且明确确定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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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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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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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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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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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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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