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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年产13吨微生物源脂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06:16:16

一、招标条件

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年产13吨微生物源脂质建设项目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6-420505-04-02-534922)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年产13吨微生物源脂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提取精制车间一座、包装车间一栋,危险品罐区、事故油池等其中提取精制车间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四层,占地面积743.84m2,建筑面积2975m2,多层敞开式框架结构;包装车间,占地面积1080m2,建筑面积2691m2,框架结构;危险品罐区含设备基础、围堰,占地面积882m2,单层排架结构建筑面积291m2 事故油池占地面积108.78m²,有效容积约600m3;包含室外道路含场地硬化约5000㎡综合管网、绿化、围墙改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猜亭区马鞍路168号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上述全部内容,包括建筑及工艺设计、采购(不含生产设备)、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本次招标不包含发包人另行采购施工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其中:

1)设计范围: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安全设计专篇、职业病卫生防护设计专篇、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施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消防工程、GMP及精装饰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照明、绿化等),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履约期限: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要求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建造师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或C3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特别说明:1)投标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34-2023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11日至2023年720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711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兵

联系电话:15572726963  

联系地址:猇亭区马鞍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开伟

联系电话:15549393121

联系地址: 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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