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智慧农业蔬菜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麻城片区、浠水片区(设计、施工、生产+运营)总承包监理黄冈市智慧农业蔬菜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麻城片区(设计、施工、生产+运营)总承包监理(HBHG-202304QG-01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G-202304QG-01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智慧农业蔬菜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麻城片区、浠水片区(设计、施工、生产+运营)总承包监理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2-421100-04-05-8105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齐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齐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冈市麻城市、浠水县。 建设规模:(1)麻城片区:总勘测面积约为3038.20亩,1491.55亩日光温室大棚项目约532个大棚目。(2)浠水片区:总勘测面积约为1869亩,868亩日光温室大棚项目约288个大棚。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黄冈市智慧农业蔬菜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麻城片区(设计、施工、生产+运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麻城片区监理和浠水片区监理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1标段【黄冈市智慧农业蔬菜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麻城片区(设计、施工、生产+运营)总承包监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4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监理实际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暂定服务期24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预计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4031.67 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总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近五年是指从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其中,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到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须提供经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②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及网页截图) ; 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④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⑤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⑥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以开标记录和递交投标文件为准)。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所需其他资料”中提交,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号)执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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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