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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红培训接待中心项目勘察及配套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9 12:04:39

一、招标条件: 

十里红培训接待中心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8-420504-04-04-76662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配套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十里红培训接待中心项目勘察及配套咨询服务

2、建设地址: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十里红村

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295.22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培训中心、接待中心、客房及餐厅、服务用房、地下室、室外绿化、道路及管网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

4、招标范围:拟选聘一家前期勘察及咨询服务单位,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灾评估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含防洪设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固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编制、矿产压覆报告编制、自来水水质报告编制、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及其他辐射检测报告编制、电磁辐射检测报告、噪音监测、地勘报告编制及边坡支护设计(配合招标人通过边坡支护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履约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6、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达到招标人目标。勘察工作必须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报告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建筑;(上传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证书;(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6月-9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6月-9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勘察类“工程勘察专业类或综合类或岩土工程勘察”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建筑专业(承担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28日至2023年10817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20日上午09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928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大炜

联系电话:0717-638506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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