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仓库监理和检测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310FJ-008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仓库监理和检测服务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亿利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亿利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精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野三关镇青龙桥片区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仓库的监理和检测服务。 其他: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915.822456万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二标段: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仓库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见证取样检测;(2)地基基础检测。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3)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回弹、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植筋拉拔、沉降观测;(4)设备安装检测。水压试验、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5)室内环境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氡、TVOC、氨含量检测;(6)建筑节能检测。门窗气密性、门窗水密性、门窗抗风性、门窗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B05加气混凝土砌块、挤塑聚苯保温板(厚50mm、75mm)、金属面聚异氰脲酸脂PIR夹心板(厚200mm、100mm)、外窗现场气密性;(7)钢结构检测。探伤、防腐涂层厚度、防火涂层厚度、挠度检测等。检测标准:须按照设计图纸、相关检测规范及检测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出具真实、完整、规范的检测报告。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仓库监理服务;二标段为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仓库检测服务。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其中:360日历天为施工工期,检测服务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测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供全部检测报告。 |
||||||||||||||||||||||
2.3其他:检测服务费上限价(即最高限价):参照鄂价房服[2008]20号收费标准的64%计费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为 62.8万元(人民币)。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62.8万元的,则按62.8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62.8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二标段:(1)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关于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巴住建发[2017]60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巴东县内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另需配备专业检测人员5人(至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bd.eszggzy.cn/bdweb/通知公告栏目) 3.6.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3年10月3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