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勘察(JZSJ-202307FJ-05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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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307FJ-05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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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荆州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5-421002-04-01-51308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城发同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荆州市城发同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荆州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两座独立办公塔楼,总用地面积约31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主体建筑和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和亮化、绿化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地下建筑内容包括设备用房、服务设施及停车场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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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初勘、详勘)、基坑支护设计、降排水等内容及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审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28。其中:按招标人的要求,在4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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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后续服务: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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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一项建筑面积为10万㎡及以上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如这些资料未载明勘察规模和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6.2投标人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 3.6.3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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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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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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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09时00分。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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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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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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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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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