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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襄阳院子东院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7:12: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投?襄阳院子东院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6FJ-05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襄阳院子东院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420606-04-05-4050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西路以南、振华路以西。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园建、景观门楼、围墙、亮化、室外软装、标识标牌雕塑、室外家具、景观用给排水、强弱电、雨污排水管网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以及工程实施、工程变更、配合验收、竣工后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园建、景观门楼、围墙、亮化、室外软装、标识标牌、雕塑、室外家具、景观用给排水、强弱电、雨污排水管网等工程,并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以该项目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1。
合同估算价:15692909.11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内完成各项工程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招标人试运行(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中时间较后的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569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中能体现出包含1569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不能体现工程费用金额,可提供报价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出具的工程费用证明材料)。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中);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按此项做出声明或查询);⑨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3.1.5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同时具有:①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③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6月25日0:00至2024年6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公管文[2023]25号),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五一路与汉水路交叉口西北(东津商务大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3楼
    联系人:袁经理、张经理
    电话:0710-3705189、13986159738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建华路15号
    联系人: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321151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4年06月24日
附录:

1、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15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子保函(保单),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单)”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金融服务机构出具格式为准,但金额、有效期等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2、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不是。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3、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措施的通知(试行)》(鄂建文〔2023〕40号)文件规定,在我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可对由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给予专项加分,但在百分制评审中企业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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