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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滨江湾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21:27: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投滨江湾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8FJ-06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滨江湾一期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12-420606-04-05-7629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襄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襄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红光路以南、沿江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264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79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772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3786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架空约9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空中花园8954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607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室、商业及配套设施等(落实省电力建设及转改直政策,实行“一户一表”)。最大单体面积约14204.37平方米,单体最高高度约99.45米(按照最终通过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面积为准)。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中各专业(包含但不限于结构、建筑、暖通、消防、强电、弱电、给排水等)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及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全过程服务。施工具体范围:土方工程(含露台覆土)、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管线预留预埋、一般的材料及设备安装)、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及保修期内保修等相关内容的施工等;不包含公共区域装修、公租房装修、景观绿化工程、正式电工程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其他:(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项目规划方案确定后60日历天之内,完成施工图纸并通过审查,在图纸审查通过之后的660日历天内(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完成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招标人试运行(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27日0:00至2024年8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襄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2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3楼
    联系人:袁经理、张经理
    电话:0710-3705189、13986159738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建华路15号
    联系人: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321151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4年08月26日
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14204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④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5)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③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⑤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②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④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4)拟派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含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②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1月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②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1月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中);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21)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按此项做出声明或查询);⑨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含日期及网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备注: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子保函(保单),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单)”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金融服务机构出具格式为准,但金额、有效期等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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