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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三期项目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21:00:05

 

一、招标条件:

中储粮三期项目场平工程已由宜昌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4〕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既济数能集团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场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沙湾片区桂湖路、中储粮一期、规划万福路、规划松岗二路的合围区域,场平面积116044.48平方米(174.07亩),挖方4482.6立方米,清淤44099.5立方米,外借351266.2立方米。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

2.4建设工期要求:3个月。

2.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综合类(C3证)或(机械类(C1证)和土建类(C2证))。上述两种情况均可]; 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拟派人员应提供2023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7日至2024年22223: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1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27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既济数能集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F7栋5楼

 系 人:田娇

联系电话:1320722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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