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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康泰楼、康乐楼、康济楼、康安楼医疗用房专项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20:24: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康泰楼、康乐楼、康济楼、康安楼医疗用房专项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8FJ-06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康泰楼、康乐楼、康济楼、康安楼医疗用房专项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4-420606-04-02-8343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内
建设规模: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康泰,康安,康济,康乐楼医疗用房专项改造,康泰楼建筑面积约41000㎡,康乐楼建筑面积8676㎡,康济楼建筑面积4422㎡,康安楼建筑面积4752㎡。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病房、治疗室、换药室、婴儿沐浴室、产检室、碎石室、物理震动排石室、办公室、教研室等的改造,墙面地面改造,以及重点部分如手术室层改造,重症医学科层改造,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层改造,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层改造,心血管内科重症监护室层改造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1
合同估算价:270799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1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法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无(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15号
    联系人:晏主任
    电话:1599722168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7-10楼
    联系人:王工、田工、韩工
    电话:13367101277、027-87816666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三楼
    联系人:窗口
    电话:0710-322488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3年08月09日
附录:

1)设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类)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类)的执业资格;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③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 “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④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单项合同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复印件及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人员任职信息,还应当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⑥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提供身份证、缴纳月份为 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④提供身份证、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单项合同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7)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网 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中);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21)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按此项做出声明或查询);⑨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登记信息截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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