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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412FJ-05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21:44:0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412FJ-05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12FJ-05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1-420350-04-01-13602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十堰城发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十堰城发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经开区白浪东路和中央大道交汇处东南侧(毗邻十堰国际会展中心、襄渝铁路)。
建设规模: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用地面积214亩,主要建设仓库,停车场,办公楼,综合商业楼,大货车充换电站,道路绿化,信息化系统等。总用地面积214亩,其中商业用地为13950.10平方米(21亩),工业用地为128640.35(193亩)。总建筑面积:28383.33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楼1号建筑面积为4425.89平方米(含地下设备房753.9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一层。综合服务楼2号建筑面积为1168.3平方米,地上三层;1、2号仓库各10085.7平方米,地上一层;监管仓库为1247.20平方米,地上一层;卡口及管理用房为1064.22平方米;其它辅助房为306.32平方米。商业用地容积率为0.26,建筑密度为6.7%。工业用地容积率0.35,建筑密度为18.2%。项目堆场面积为50025平方米(75亩),场地边坡高度3-20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EPC项目主要包括:综合服务楼、综合楼、1号仓库、2号仓库、3号仓库、配套服务用房、土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堆场、外网、景观绿化、设备购置等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其它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本次EPC工程总承包设计任务:包括含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建筑、结构、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消防、安防监控系统、防雷、周边道路、绿化、水电管网、排污管网、路灯、围墙(栏)等室外工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建筑规范规定的内容)、各类专项设计、优化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等,其中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附属配套工程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均须充分征求发包人意见并通过发包人认可,达到国家、地方规定及建筑规范的要求,经发包人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采购及施工:按招标文件描述的范围内所涉及的内容进行采购及施工,道路、绿化、水电管网、排污管网、路灯、围墙(栏)等室外工程须与厂区已有道路、供电、供水、强弱电、雨污排放系统联通;其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总承包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等货物提供采购及所涉及的检测检验和管理等服务(按相关规定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检测除外);(2)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它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3)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采购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6
合同估算价:13586.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城发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东路118号十堰国际会展中心291室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程远
联系人:
庹毅、谭珍、马代雨、肖政、龚超
电话:
15207186621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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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2月1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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