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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昭君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雕塑材料)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07:1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昭君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审批【2021】95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和单位自筹,招标人(EPC总承包单位)为湖北兴天瑞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雕塑材料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以“昭君文化”为依据,设计制作一批浮雕、民俗雕塑、照壁、石灯等雕塑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2.2 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村;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00000元;

2.4 招标范围:采购一批雕塑材料,包括材料制作、运输、安装、售后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07日至2023年0728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07280900分-0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070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人:湖北兴天瑞工程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黄石市金山街道办事处鹏程大道217号

人:万冠康

  话:134777055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15827229342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827229342、招标人电话:13477705532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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