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夷陵区失独老人(特扶对象)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420506-04-01-6609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纵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平湖大道13号。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电梯工程、井道施工及相关零星土建配套完善等。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 报检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钢构电梯井道的基础、井道施工及相关零星土建配套完善。(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从具备施工条件起30日历天施工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3合同估算价:50.71万元。
2.4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满足国家现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双方)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安装、修理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①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②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则该维保单位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安装、修理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签订的维保协议书(售后维保)。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1)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8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投电梯设备必须满足土建现场完成情况的要求,若不符合则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资质类别相同但分工不同或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任务的成员,其相应的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双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开标厅(二))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锦江大道9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867175142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纵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
联 系 人:望贝琴
联系方式:1599423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