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施工(ESZZ-202404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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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ZZ-202404FJ-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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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 已由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恩施州发改委关于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恩施州发改审〔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恩施国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市硒谷路与硒发路交叉恩施高新区西区产业园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约43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含相关配套管网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0m3/d及回用量1000m3/d的中水回用系统,包括前端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沉淀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加药系统、配套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在线监控工程、仪表工程和实验仪器购置等,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DN150-DN250)、纯水输送管网(DN65-DN150)以及中水回用提升泵站 1座(设计规模为 1000m3/d)。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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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含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网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安装〔含工艺设备、仪器仪表安装、管廊及输送管道、强电、弱电、综合管线、给排水、空调、消防等专业〕、装修、附属工程(含围墙、道路、铺装、绿化、室外给排水、照明等)、实验仪器购置、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01 合同估算价:37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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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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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污水处理站(厂)项目施工总承包(含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中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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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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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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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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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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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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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