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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应城市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示范线创建工程EPC2023年应城市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示范线创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YC-202306SZ-01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19:50: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应城市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示范线创建工程EPC2023年应城市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示范线创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YC-202306SZ-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306SZ-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应城市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示范线创建工程EPC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3〕100、应发改审批〔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1、2023年应城市路长制示范线创建工程:全长23.18km,由杨河至城区示范线(S210平应线、S212宋天线、北互通连接线);2、天鹅镇农村公路示范线,全长52.603km。建设内容包括:杨河至城区示范线两侧3-10m绿化空间和沿线9个特色景观节点的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土方工程、配套服务设施、道路桥梁提升工程、水电设施工程;天鹅镇农村公路示范线线路及沿线4个景观节点的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配套服务设施、道路桥梁提升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2023年应城市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示范线创建工程项目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20
合同估算价:7208.13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定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投入本项目(提供承诺书)。②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可由项目经理兼任)。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提供近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④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分别满足要求即可)。(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至少一项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路桥相关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⑨.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应城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应城市汉宜大道21号
地址:
孝感市乾坤购物写字楼17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褚成
联系人:
艾辉
电话:
0712-3223772
电话:
192071236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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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1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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