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中医医院新院区传染楼和公卫楼及后勤保障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008红安县中医医院新院区传染楼和公卫楼及后勤保障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008(HBHA-202301FJ-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301FJ-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中医医院新院区传染楼和公卫楼及后勤保障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008已由红安县发展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2] 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红安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红安大道69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8774.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80. 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94. 18平方米。主要新建1栋3层传染楼、1栋5层公共卫生中心及职工倒班楼、1栋3层职工食堂及活动室,建设616个停车位,其中地面316个,地下300个,配套建设院区道路工程、照明、围墙等其他附属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深化及优化设计、包括该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与建筑装饰装修和幕墙、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消防工程、建筑节能、地下室与停车场、电梯、室外工程(含道路、管网)等。对上述所有招标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2.2.1工程设计服务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图纸的深化优化设计等相关配套设施设计。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2.2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16 合同估算价:10068.00万元 | |||||||||||||||||||||||||||||||||||||||||
2.3其他:总工期 540 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2 月16日,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068.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含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控制价 9953.00万元, 工程设计费控制价 115.0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 1项类似 EPC 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注:类似 EPC 项目业绩是指2018年 01月至今承担的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3.1.4 投标人人员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类似 EPC 项目业绩是指2018年 01月至今承担的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要求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无亏损,; 3.1.6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1月09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