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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14:54: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7QT-0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2-420606-04-01-10449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樊城汉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襄阳樊城汉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汉江支流水质治理提升及生态修复、樊城区雨污分流、樊城区汉水生态文化展示核心区、樊城区太平店镇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4个子项工程。
其他:招标范围:包括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约定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内容。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约定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13873683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资质(含河道整治、水库枢纽专业)]。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3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备注:若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需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4)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中承担对应工作的单位应满足对应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www.hbggzyfwpt.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jyzx. xiangyang. gov. 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樊城汉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西路5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52746630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1幢23层1-24号
    联系人:殷工
    电话:18162509575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9号
    联系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
    电话:0710-3221140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4年07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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