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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EPC)+O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20:38:32

一、招标条件

西陵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3-420502-04-01-193491;项目业主为宜昌西陵城发康养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宜昌西陵城发康养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西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西陵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投资人+工程总承包(EPC+O

2、建设地点:峡州大道与江河路(规划道路)交汇处。

3、建设规模投资31688.57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4.466亩,总建筑面积约32060平方米,其中医养结合服务用房20060平方米,附属设施楼130平方米,架空层4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20平方米。

4招标范围:包括西陵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内容。

1)投资招标范围:①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根据银行放款条件情况待定。项目资本金由西陵城发集团与投资人暂定按照 70%:30%比例出资;②本项目计算期为 2+30 年,其中建设期2 年,投资人、运营单位与西陵城发集团合作运营期限为 20 年,剩余 10 年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备注:1、该项目具备提前退出机制,但有股权锁定期 7 年,即 2 年建设期+5 年运营期;2、运营单位合作期限应符合银行放款条件要求,暂定 20 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按 1000 万元确定,其中西陵城发集团持 股比例为 70%,社会投资人股权比例为 30%。

2)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服务、配合项目施工及验收等。

3)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

4)运营招标范围:养老服务:提供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帮助老年人维持生活质量和健康状态。医疗服务:提供医疗护理、健康检查、医疗咨询等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设施支持:提供住宿、饮食、卫生等基础设施支持,创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健康护理:提供定制的健康护理计划,包括药物管理、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健康需求。康复护理:为需要康复治疗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护理服务,帮助他们恢复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心理支持: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应对心理压力和情绪问题。

5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6、合同估算价:24147.01万元(EPC)。

7、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

2)施工部分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3)运营质量要求:按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根据同类型项目市场化服务质量标准确定的综合运营方案予以考核,考核指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运营协议》或确定的运营方案为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或其分公司。

10、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 5 年以来(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1.6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为 2.2 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设计阶段需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申请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2)施工业绩: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 5 年以来(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1.6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为 2.2 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申请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11、财务能力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2020 年—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应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

1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16、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总数量不超过5家(即1个牵头人4个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由申请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

2)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在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17、项目中标后,中标人有责任继续发掘符合西陵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运营单位,如有高度符合本项目的运营单位,经中标人招标人申请后可更换或增加运营单位。运营费用以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申请人在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 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524日至2024 5 30 23  30 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及友情提醒。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66日上午10  00 分。申请人(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时, 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3 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 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 年5 24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合同签订

本项目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标人:宜昌西陵城发康养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8号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66237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西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

联系人:李颖异

联系电话:18694085888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申请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 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申请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上易电子服务系 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 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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