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教学实训综合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401FJ-02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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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1FJ-02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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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江职业学院教学实训综合楼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长江职业学院教学实训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其余由学校自筹,招标人为长江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商大道1号长江职业学院武汉新城校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9层(其中主楼9层,附楼3层)的教学实训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2777.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801.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76.2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面积3720平方米)。主楼屋面结构高度38.25米,附楼屋面结构高度16.65米,主要建设综合实验实训室、数字综合实训室、数字音频实训室、准备室、资料室、教研室、阶梯教室、公共机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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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完成本项目(项目方案图标示的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报规报建。包括但不限于:①办理工程报规、报建手续、施工图审查、消防、人防、环保、园林、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手续;②按发包人审批通过的设计概算、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与初步概算不一致的,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进行限额设计。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不限于基坑支护、桩基、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幕墙、雨棚、水电、热水系统、强弱电及通道、暖通、建筑智能化(信息化系统)、消防、安防、人防及地下车库、电梯(含五方通话)、机电配套、预制装配式、室外工程(包括不限于场平、管网、照明、防雷、道路、园林景观及绿化、标识、海绵城市、中水系统、雨污分流、消防、安保、智能监控、通信、挡土墙、栏杆、水体护坡等)等施工图设计及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红线外的雨污水排放管道;③标识系统(含房屋楼栋名称、房间编号、卫生间、应急疏散标识等)、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道路划线及标识、指示牌、楼栋功能指示)等;④地基处理、绿色建筑、抗震支架设计、与项目周边基础设施(给排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⑤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⑥EPC总承包范围内的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作。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2)根据施工设计图和国家、省、市、区、行业规范和标准完成材料设备的采购(含电梯等特种设备),并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保管、协调等工作。(3)根据施工设计图和国家、省、市、区、行业规范和标准完成工程施工(含项目给排水通、双回路电通、建筑智能化通、道路通、周边环境及关系的协调)。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货物材料采购、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桩基、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热水系统、强弱电及通道、暖通、建筑智能化(信息化系统)、消防、安防、人防及地下车库、电梯、机电配套、预制装配式、室外工程(包括不限于场平、管网、照明、防雷、道路、园林景观及绿化、标识、中水系统、海绵城市、雨污分流、消防、安保、智能监控、通信、挡土墙、栏杆、水体护坡等)、雨污水排放管道;标识系统(含房屋楼栋名称、房间编号、卫生间、应急疏散标识等)、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道路划线及标识、指示牌、楼栋功能指示)等;地基处理、绿色建筑、抗震支架设计、与项目周边基础设施(给排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竣工图编制、疫情防控等工作内容。并且需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4)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工程质量保修。(5)有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其他工作内容: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规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检验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质量、节能、安防、人防、电梯、防雷、规划、中水系统、海绵城市、竣工结算备案、档案验收移交等联合竣工验收所必须的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提供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疫情防控措施费、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等,如果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7)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8)工程报建及验收阶段工作以承包方为主,其中的相关资料与人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此阶段所涉及到的第三方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政府规费按规定各自承担。(9)除以上要求外,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1 合同估算价:13111.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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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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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营许可(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满足①或②均可):①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和一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图审合格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分别提供施工或设计业绩);
3.1.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在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同时担任本次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中需显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且保持一致);
③中标后仅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中需显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且保持一致);
(3)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
②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中需显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且保持一致);
3.1.5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的利润均大于0元,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1.6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联合体成员中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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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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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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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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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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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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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