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HBSJ-202103FJ-036005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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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03FJ-036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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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艺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9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纸龙公路以北、玉屏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160932.6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2932.6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8000 平方米。建设内容:1#学生宿舍、2#3#4#学生宿舍、5#食堂、6#东教学楼、7#行政后勤楼与学术交流中心、8#剧场、9#西教学楼、10#图书馆、11#风雨操场、12#高层学生公寓、13#高层学生公寓、南地下室、北地下室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运动场、广场、停车场、综合管线、照明、围墙、大门等室外工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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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艺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所需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内。 计划交货期:计划总工期 120个日历天;其中电梯排产 60个日历天;安装工期 60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根据土建进度,设备进场,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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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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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该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均将视为不合格);
(3)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同时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安装-乘客电梯、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是经销代理商的,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安装-乘客电梯、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同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每个财务年度未出现亏损,提交近三年(2021、2022、2023)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其投标品牌制造商近三年每个财务年度也不得亏损,并同时提交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近三年(2021、2022、2023)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销售与安装主体为同一单位,提供合同关键页(能够体现合同签订日期、盖章页、合同金额、销售及安装主体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存在利益关联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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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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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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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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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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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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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