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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362省道沙堆镇大柱节点至城市西外环双龙路节点段)造价咨询(预算)、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362省道沙堆镇大柱节点至城市西外环双龙路节点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TCZX-202304GL-001001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16:51: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362省道沙堆镇大柱节点至城市西外环双龙路节点段)造价咨询(预算)、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362省道沙堆镇大柱节点至城市西外环双龙路节点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TCZX-202304GL-001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304GL-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362省道沙堆镇大柱节点至城市西外环双龙路节点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 [2019] 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宏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沙堆镇S362大柱节点,经堆山、下阔、新塔、铁柱、下畈等村(社区)止于城市四外环双龙路,全线长8.373公里。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80km/h,路基宽度为33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隽水河大桥及瀛通大道段设计速度采用60km/h。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调查),协助相关应诉事宜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5。其中:/。
  2.3其他: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费:38.8万元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供结算咨询成果,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后期如招标人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应随叫随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并且具有造价咨询等经营范围(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审核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且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审核人为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3)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 03 月至今) 独立承担过至少 1 项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不得亏损;(5)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网站(http://xypt.hbggzyfwpt.cn/)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③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 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交
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咸宁市宏
润工程咨
询有限公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银山
大道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宾阳
门街12
0号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400
联系人:
吴宇卿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13886503478
电话:
1997124938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6956843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4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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