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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EPC)(HBYY-202411SZ-01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8:31: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EPC)(HBYY-202411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11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9.34%其它(政府专项债券):70.66%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
建设规模:项目供热面积414.3万平方米,在郧阳区老城区、杨溪铺片区、长岭片区及子胥湖片区共建设热泵能源站6座,配套建设管道28800米,配套冷水机组、热泵机组、水泵,完低、高压配电系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规模内的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8
合同估算价:78492.25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执业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④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⑤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规模不小于200万平米的供热(冷)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EPC业绩,提供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按分工分别具备以上资质;(4)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3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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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博
联系人:
曹伟
电话:
15897868072
电话:
131972816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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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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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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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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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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