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宝丰汽配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竹山县宝丰汽配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ZS-202308FJ-01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ZS-202308FJ-01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宝丰汽配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6.0%自筹资金:24.0%招标人为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山县宝丰镇循环经济工业园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282 ㎡,总建筑面积 11616.48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框架结构工业厂房1栋,建筑面积 11616.48㎡;新建入园路 295m,污水管网 295m,绿化 1235 ㎡,园区配套供电、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交工验收、整体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12 合同估算价:25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以公开招标方式获得的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为准)。(4)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8月1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