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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08SZ-03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17:36: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麻城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08SZ-03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308SZ-0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421181-04-01-4965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政府债券及自筹: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鼓楼办河东片区
建设规模:河东污水处扩建规模1万m3/d,污水收集官网按远期规模建设,DN300-DN600污水管道总长约20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详见初步设计,招标范围以概算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15
合同估算价:2498.50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4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77.06万元,设计费:50.13万元,预备费:71.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总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市政工程EPC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认可。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④拟派施工员一名、质量员或质检员一名、材料员一名、资料员一名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⑤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⑥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和非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则无需提供声明函。)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南湖街道办事处五里墩村茶铺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陶先生
电话:
18627031180
电话:
1347767488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57786032@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8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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