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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国道枣阳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7:49: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34国道枣阳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305GL-006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4国道枣阳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第二次)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34国道枣阳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2】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吴店镇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福银高速枣阳出口南侧姚岗村委会,吴店镇规划横一路与既有234国道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000,向东经周寨村沿福银高速南侧布线至大城子,于大城子折向南跨越余民河后同X104交叉,继而向南经周寨村跨越滚河后同X105交叉,路线沿山腰向西南布线,依次途径中塆、林家老塆、胡家楼,至叶家塆接回既有234国道,沿老路扩建至项目终点,终点交枣潜高速吴店南出口,终点桩号K9+453.906,路线全长9.454公里。全线共设桥梁353.16m/3座,涵洞35道,平面交叉13处。全线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米(局部路段按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9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其他:工程合同款支付方式具体如下(无息):工程款按照 3:3:3:1 的比例在 2023 年至 2026 年分四年控制年度支付金额上限,工程款具体拨付程序按照《枣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其他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 、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竣工后缺陷修复范围内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31
合同估算价:21067327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年06月17日至 2023年06月21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地址:枣阳市新华北路1号
    联系人:杨锡鹏
    电话:1898632623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广景碧云天B座5楼
    联系人:李梦瑶
    电话:13687106515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111 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2023年06月16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0元,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3 个年度2019 年、 2020 年、 2021 ) 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6 个月) 至少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新建或改扩建) 施工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技术等级”“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内容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不予认可。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标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投标人拟派上述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以便招标人核查。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阶段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的承诺书。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路基路面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桥梁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环保工程师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或人社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计量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1、投标人拟派上述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以便招标人核查。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 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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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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