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2]7号文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室外机46台、室内机49台,配套电力、管线等设备设施及配套土建等。
2.2供货安装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室内室外机及配套电力、管线、土建设施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若不是空调设备(室内室外机)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
3.5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1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客服: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15921122887。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人:袁书俐
联系电话:15872526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方式:13260569275
12.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260569275、招标人电话15872526168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