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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首航国际大酒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06:35:47

1、招标条件

宜昌首航国际大酒店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8-420550-04-01-6673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首航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首航国际大酒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42321.75平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766.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55平房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宜昌首航国际大酒店及商业配套体,包括酒店客房及相关宴会、餐饮、康体娱乐、酒店管理等配套。配建停车位 320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64 个,地下停车位 256 个。

2.3招标范围:宜昌首航国际大酒店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及结构工程、外立面装饰(含幕墙及雨棚)、室内装饰(地下室、一层公共卫生间、楼梯间及电梯前室装修到位,其余为毛坯)、给排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 、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运控制、综合布线系统(预留预埋)、通风及防排烟系统、人防工程、抗震支架、充电桩、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景观铺装及道路、室外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室外强弱电管网),不包含地上多联机等中央空调及通风及防排烟。以上范围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内容。

2.5项目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洋城大道和丰岗路交汇处。

2.6履约期限: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技术协助);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且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后的5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

2.7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争创湖北省优质工程“楚天杯”。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应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相应类别的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6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不超过一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向招标人和项目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3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8月24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首航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白洋镇赵家铺村

联系人:陈世胜

联系电话:13047176333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号-6-1716

联系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期: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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