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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5:42:33

一、招标条件

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3]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2.建设规模:新建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新建97万立方米头道河水库(含大坝)一座,20000吨/天净水厂一座,输配水管道83千米,智慧水务设施等。

3.招标范围: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水库工程达到招标设计深度),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且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审批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允许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在联合体分工中应明确牵头人和相应任务范围;

2)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222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13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及《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联系人及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杜茹娴

异议联系电话:13477169524

2.招标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60号

联系人:李小娟

联系电话:15171888958

3.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联系人:杜茹娴

联系电话:13477169524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电话:0717-5333276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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