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3】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招标人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及永久用电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及永久用电10kv配电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点军区桥边镇奥体二路与青年路相交处。主要内容包括本期新增容量1000kVA, 采用10kV双电源,以10/0. 4kV方式供电,其中主供容量500kVA、备供容量500kVA。
3、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若达不到此质量标准,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直接损失外,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负责修复到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7、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因承包人责任未达到此标准,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 5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 系 人:安江
联系电话:0717-62657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高亚文、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